释义 |
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情形有4种: 1、有重婚行为,或者是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有同居行为的; 2、夫妻中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是遗弃其他家庭成员的; 3、夫妻中一方有赌博或者是吸毒等恶习,并且教育后还不知悔改的; 4、夫妻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并且双方没有共同生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