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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经济适用房指哪些
释义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
    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三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一、经济适用房可以出租吗
    1、经济适用房在没有取得产权的情况下是不能用于租,赁,满足5年条件后需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款项后可获得经济适用房产权,便可用于出租经营。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对于经济适用房这一-保障措施,我国政策法规有相关规定: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二、棚户区内的棚户区安置房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实践中,开发商为了实现盈利目的,在安置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往往会超过安置所需房屋数量,并在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将剩余房屋对外出售,则该部分房屋严格来讲,已不再属于拆迁安置房的范畴之内,而是与普通商品房一样可以直接对外出售,上市进行交易。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
    三、什么房子拿不到不动产证
    以下房子是没有不动产权的:
    1、小产权房。对于购买小产权房的购房者来说,是拿不到不动产证的,因为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子,由于土地不是通过正常渠道出让的,所以不能办理房产证。
    小产权房交易时,不能贷款,后期如果拆迁,房子相关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
    2、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房者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没有满五年也不能办理房产证,因为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
    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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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5:5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