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内容如下: 1.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 承包合同 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 债务 ,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 民法典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 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 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 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