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电子合同和纸质合同的法律效力完全相同。 合同的效力更注重实际上的审查,如当事人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否意思表示真实等才是影响合同效力的事项。而合同的载体到底是纸质还是电子,都不会影响其法律效力,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一样,可以同等地受到法律保护,签订电子合同的当事人也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电子合同和纸质合同的区别如下: 1、合同订立的环境不同。纸质合同的订立发生在现实世界里,交易双方可以面对面进行协商。而电子合同的订立发生在虚拟空间中,交易双方一般互不见面,甚至不能确定交易相对人,其身份仅依靠密码的辨认或认证机构的认证; 2、合同订立的各环节发生了变化,在网络环境下要约与承诺的发出和收到的时间较纸质合同复杂,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构成条件也有所不同; 3、合同的形式发生了变化,电子合同所载信息是数据电文,不存在原件与复印件的区别,无法用传统的方式进行签名和盖章; 4、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也有所不同。在电子合同中既存在由合同内容所决定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又存在由特殊合同形式产生的形式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数字签名法律关系。在实体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中,某些在纸质合同中不很重视的权利义务在电子合同里显得十分重要,如信息披露义务、保护隐私权义务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