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亲属代签的 定金合同 是当事人委托的,并且 合同当事人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自愿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代签的定金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是有效的。但是没有当事人的委托,那么代签的合同是没效的。 《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