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婚姻是不是无效婚姻 |
释义 | 买卖婚姻不是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父母的包办婚姻是否是犯法的 在我国父母包办婚姻违法。 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民法典还规定,包办、买卖的婚姻都属于可撤销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如果是受胁迫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请求,应自婚姻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二、父母包办婚姻怎么处理? 父母包办婚姻,父母这种强迫子女婚姻严重侵害了子女的人身自由和婚姻自由,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当事人处于不愿意的受胁迫的状态,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民法典关于可撤销婚姻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可撤销婚姻的规定如下: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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