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易与传统区别在哪? |
释义 | 简易注销是指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的简易程序,适用于未经营活动或已清算完债务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各类企业分支机构。流程简化,无需清算人员备案和提交清算报告,但需通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发布注销公告。所需材料包括注销登记申请书、投资人承诺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司公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股权被冻结的公司不适用简易注销。 法律分析 简易注销公司是指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的简易程序,简易注销简化了注销程序、公告方式和登记材料。公司企业简易注销是指,对于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在提交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公示后,经有关部门批准就可以完成公司注销手续。企业简易注销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 (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简易注销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采用网上登记模式办理,不再要求企业办理清算人员备案和提交清算报告。不需要进行登报申请注销,但应当通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发布注销公告,公告期限为45天。公司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公司股权被冻结的都不适用简易注销。所需要的材料有:法人代表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及公司公章(以上资料股东需签字盖章)。 结语 简易注销公司是一种简化的程序,适用于未开展经营活动或已清算完债务的企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在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公示后,经批准即可完成注销手续。该流程不需要清算人员备案和清算报告,但需要在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发布注销公告。需要的材料包括注销登记申请书、投资人承诺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和公司公章。请注意,公司若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记录或股权冻结,则不适用简易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修正):第六章 法 律 责 任 第四十条 对未经批准承办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单位,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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