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公民的政治 权利和义务 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权利有很多项,比如选举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保证公民能够参加国家的政治生活。 2、公民的政治义务比较有限,比如:遵守宪法和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自己的性别、职业和出身、宗教信仰等而有所不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