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包括: 1、旷课、夜不归宿旷课是指学生无故不请假而缺课; 2、携带管制刀具,未成年人携带管制刀具可能伤害别人,也可能被伤害,容易导致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是指利用轻微暴力、以暴力相威胁或者以其他手段相要挟的方法,迫使财物所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有什么 对未成年人应当加强理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对于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上述教育的同时,应当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的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