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该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相关子公司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该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在一年内依法消除该情形。前述情形消除前,相关子公司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列入公司章程或者作为章程附件。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上市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一、控股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50%以上的股权,或通过其他方式控制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表决权,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证监会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公司与是否是上市公司没有必然联系,上市公司也可以是另一个公司的控股公司,一个不上市的公司也可以是一个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 二、控股公司好处答疑 网友提问: 建立控股公司有什么好处? 律师回答: 1、可以用较少的资本,进行更广泛的控制。 2、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进行控制的目的。因为,持股公司购买现有企业的股票,这要比新建一个企业简便迅速得多。 3、可以利用现有企业已经获得的经营成果。如已经开拓的市场和各种业务联系,已为公众接受的招牌和商标以及公司的信誉等等,从而避免了创业的种种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