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空作业证是哪个部门颁发的 |
释义 | 高空作业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制作,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签发。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全国通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高空作业证每2年由原考核发证部门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年一次。跨地区从业或跨地区流动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可向从业或施工所在地的考核发证单位申请复审。 一、报名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化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 3、身体健康、无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及生理缺陷;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流程 1、培训报名时需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申报表》 2、交一寸近照三张(白底或蓝底,不能穿红衣服拍照) 3、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张,并由各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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