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简易注销程序主要涉及到两个时间,综合起来通常2-3个月左右(45天公告+30日内当面申请):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程序需公告45天,若企业章程规定公告三次或者长于45天,则按章程执行。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程序之后,政府机构的办理时限是3-5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第三条: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登记机关应当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还要推送至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