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不到钱怎么办 |
释义 | 拿不到钱应当请求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帮助,或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县(包括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劳动保障局,下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拿不到钱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 200-300 元,如果当事人胜了全部由被告负担)。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农民工索要工资要具有法律依据,农民工必须搜集在该公司或工地干活的证据、公司或工地没有发工资的证据等。如果没有证据则很可能面临败诉的法律后果,有了充足的证据,当事人的主张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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