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一、什么是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合并成为一个公司,吸收方在合并后以自己的名义继续经营,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合并方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同时承担被合并方的负债。公司合并,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二、吸收合并注销是先先解散还是先合并 吸收合并是先合并再注销。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由合并成立的新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原公司的债权债务。法律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三、什么是企业并购 收购与兼并是企业外部扩展的主要形式,收购和兼并统称为并购。企业收购,指一个企业用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资产或股权,以获得对该企业控制权的一种经济行为。 企业兼并,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并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的一种经济行为。兼并也称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统称为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