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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的原则是什么?
释义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民法典婚姻自主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一、婚姻自由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二、一夫一妻一夫一妻制,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在一夫一妻制度下,任何人,无论地位高低,财产多少,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已婚者在配偶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或离婚之前,不得再行结婚;一切公开或隐蔽的一夫多妻制或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违法的。三、男女平等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同等的权利,负担同等的义务。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五、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是指通过生育机制有计划地调节人口再生产。就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实行计划生育是为了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保障基本原则的六项禁止性规定一、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三、禁止重婚四、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五、禁止家庭暴力六、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民法中的平等原则是什么?
    1、“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是我国民法将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作为其调整对象的必然表现。民法的平等原则集中反映了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质特征,也是全部民事法律制度的基础。市场经济最本质的特征就体现在主体之间的平等性上。
    2、平等原则最本质的内涵就是人格的平等,即形式平等、起点平等、机会平等(否则会影响其他方面的平等待遇)、同等情况同样对待。平等原则构建了市场经济的基础,在政治层面上也是最为根本的原则。正是在平等的基础上才能产生近现代社会的各项民主制度。
    3、现代法治社会以贯彻“平等原则”为特征,而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必然要求具体体现为民法所确认的主体的平等地位和责任自负原则、造成损害应根据损益相当的准则进行赔偿的原则、对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平等保护的原则等,民法的这些原则都是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
    4、我国民法的平等原则的具体表现是:
    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互不隶属,享有平等的法律人格;
    2)具体法律关系中的平等。自由平等地协商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3)平等地受到保护。
    民法典规定婚姻自主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一、婚姻自由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二、一夫一妻一夫一妻制,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在一夫一妻制度下,任何人,无论地位高低,财产多少,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已婚者在配偶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或离婚之前,不得再行结婚;一切公开或隐蔽的一夫多妻制或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违法的。三、男女平等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同等的权利,负担同等的义务。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五、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是指通过生育机制有计划地调节人口再生产。就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实行计划生育是为了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保障基本原则的六项禁止性规定一、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三、禁止重婚四、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五、禁止家庭暴力六、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民法典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1、男女双方应当平等的原则。2、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3、分割财产要有利于生活、生产,便于生活和生产的原则。4、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者其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5、一方财产在共同生活中由消耗、毁灭,另一方不补偿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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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8:5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