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承的房产应按照如下方式过户:继承人亲自或委托他人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登记,经登记中心审查,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即可核准过户登记,并发给新房产权属证。且申请登记,一般需要提交提供继承关系证明材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权属证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