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遗嘱继承的房产如何过户 |
释义 | 因为遗嘱继承房产,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过户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立遗嘱人即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遗嘱,遗嘱中应当有对遗产明确的分配方式,指定继承人继承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房产。 3、房产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证明。最直接的证明就是被继承人持有过户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如果被继承人购买该房产的时间较早,可能其购房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尚未合一,这种情况需要同时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4、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该房产的声明,或者继承权公证书,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拟继承该房产的当事人拥有该房产继承权的生效判决。 一、儿女如何继承老人的房子 儿女继承老人的房子的方式: 1、老人的房子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继承给儿女。 2、不订立遗嘱的,可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房产。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 7、证明。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及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0、要是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未经公证的遗嘱过户办理手续是什么 未经公证的遗嘱过户办理手续包括: 1、先对遗嘱进行公证或者请求法院作出确认判决,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被继承人生前立的遗嘱等; 2、凭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到遗产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3、同时携带并提交房屋所有权证、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等,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办理过户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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