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证丢了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居住证丢了需要申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重新缴纳工本费进行补办。 一、办理居住证流程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二、居住证怎么申请 温州居住证的申请需要携带身份证、居住地住址就业或就读证明、近期相片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核对无误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请人填写确认,居住地派出所或者社区服务机构签发制证。 三、居住证新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公民在其他城市居住满半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1、有合法稳定的就业; 2、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3、连续就读的。另外,居民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要向现居住地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进行申请,同时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相片、居住地址、就读地点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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