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当事人实施行为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民事法律后果。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才发生法律效果。与此相反,事实行为仅取决于法律规定,实施行为并不具有追求某种法律效果的意图。或者说,这种意图的有无并不影响法律效果的发生,而只要符合一定的规定便能产生法律效果。 2、民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法律效果;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法律效果和事实效果。比如:拾得遗失物作为一种事实行为,其法律效果和事实效果是同时发生的,拾得人依法律规定取得该物的暂时所有权是法律效果,拾得人对拾得物的实际占有则是事实效果。 3、民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 4、民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生效条件,而事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行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只有具备了民事权利能力,才能参加民事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获得参与民事活动的资格,但能不能运用这一资格,还受自然人的理智、认识能力等主观条件制约。有民事权利能力者,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指的是行为人内心的效果意思与表示意思一致。也即不存在认识错误、欺诈、胁迫等外在因素而使得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不一致。 但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也不是必然的无效行为,因其导致意思不真实的原因不同,可能会发生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