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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现金借条借款人不承认怎么办?
释义
    现金借条借款人不承认的,可以通过提供其他证据佐证。
    一、传真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传真过来的借条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但一般需与其他证据佐证。从证据角度来说,扫描件是图片,作为复印件的形式而存在,从技术上可以被篡改,因此单单扫描件的证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对方对此扫描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的证据来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锁。
    二、现金借条打官司能赢吗
    借条支付的现金在起诉时是否能胜诉就要看借款的金额。如果出借人只有借条,向法院主张借款人还钱的,能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关键是要看出借人有没有实际提供借款,双方的借贷有关系是否生效。这就要区分借款金额的大小,在较大金额的借贷中,出借人仅借条在手,如果不能证明实际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的,除非借款人承认,否则法院不会支持其诉求。在小额借款中,如果出借人仅有借条的,此时借条即是借贷的合意,又是交付借款的凭证,因为小额借款中,根据一般的生活常理,无需出借人再另行提供转账凭证作为交付的事实。
    三、借条署名和真实姓名不同该如何处理
    借条署名和真实姓名不同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如果借据的名称是借款人的名称和昵称,可以通过借款人所在的派出所和居、村委会出具证明证明此人是另一方;
    2、如果有证人在场,贷款人可以找证人作证,证明这两个名字是同一个人;
    3、如果没有证人,债权人不承认贷款关系的存在,债权人可以申请笔迹鉴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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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8 11: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