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已经办理过正规的领养手续,那亲生父母是不能要回去的,因为领养的时候是视作弃婴才能领养。 一、领养亲侄子的条件是什么? 领养亲侄子的条件有:领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领养人无子女;未夫妻双方均年满三十岁;领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符合收养孩子条件后,需要提交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二、领养儿童需要什么标准和程序 领养孩子需要满足的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领养孩子的程序: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三、有福利院可以领养孩子的吗 一个人不可以去福利院领养孩子,必须先取得合法的收养手续。先介绍收养人的个人信息和收入情况、生育能力等基本信息。其次说明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收养、抚育、教育孩子的条件,及收养孩子的原因,最后保证在办理收养弃婴的手续上,严格按照收养程序办理,该弃婴收养到名下后,不但能做到不虐待,而且能将其视为亲生子女,认真呵护,精心照料,合理喂养,努力将其抚养成为健康成长的孩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