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期间企业要求复工怎么办 |
释义 | 疫情期间企业要求复工,如果企业的复工是得到政府批准的,那员工应该听从企业安排,如果员工所在地因为封路等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返工,应该与公司协调好,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又不复工的话,公司有权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肺炎疫情期间企业复工证明怎么申请 疫情期间公司申请复工申请需要如实填报,根据经营营业场所等不同情况载明申请事由,并承诺如实申请,自觉遵守当前各级有关疫情防控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在向当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申报。以遂宁高新区为例,遂宁高新区企业复工申报流程为:(一)拟复工复产企业(项目)向遂宁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提出申请,并附上相关资料; (二)高新区疫情应急指挥部接到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企业性质,分别组织企业所在网格责任片区小组、对应企业现场查验组以及疫情应急指挥部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及审阅相关资料,分别出具审查意见。 (三)经核查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项目),由高新区疫情应急指挥部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准予复工复产批复。经核查未达到防控条件的企业(项目)一律不予复工复产。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生产怎么申请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生产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以遂宁高新区为例,遂宁高新区企业复工需要履行以下申报流程:(一)拟复工复产企业(项目)向遂宁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提出申请,并附上相关资料;(二)高新区疫情应急指挥部接到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企业性质,分别组织企业所在网格责任片区小组、对应企业现场查验组以及疫情应急指挥部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及审阅相关资料,分别出具审查意见。(三)经核查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项目),由高新区疫情应急指挥部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准予复工复产批复。经核查未达到防控条件的企业(项目)一律不予复工复产。 南昌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如何申请 南昌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在满足南昌市政府要求的复工条件,至少提前3日提供申请材料。其中,员工人数100人以下(指疫情发生前企业实际在岗人数)的企业,由属地镇处牵头进行初审并实地核查,由其行业主管部门复核,符合条件的报区防控应急指挥部市场环境(企业防控)组审核批准并向区防控应急指挥部备案后,再通知企业复工;员工人数100人以上(指疫情发生前企业实际在岗人数)的企业,由挂点领导牵头联络员和所属镇处进行初审并实地核查,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复核,符合条件的报区防控应急指挥部市场环境(企业防控)组审定,并报区防控应急指挥部签阅后,通知企业复工。 疫情期间强制提前复工怎么办 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或者疫情防控部门投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杭州疫情期间企业复工有什么后果 杭州疫情期间企业复工的后果如下:1、疫情期间企业擅自复工,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可能被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有关单位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2、如因提前复工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企业应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3、企业明知有员工来自疫区且未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观察,擅自提前复工,导致新冠肺炎传播加快、造成员工及他人交叉感染的后果,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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