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包装袋标准 1、 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塑料为制造原料; 2、 聚乙烯(PE)包装袋正常使用时不得渗漏、破裂、穿孔; 3、最大容积为0.1m3, 大小和形状适中,便于搬运和配合周转箱(桶)盛状; 4、如果使用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或低密度聚乙烯与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共混(LLDPE+LDPE)为原料,其最小公称厚度应为150μm;如果使用中密度或高密度聚乙烯(MDPE,HDPE),其最小公称厚度应为80μm; 5、包装袋的颜色为黄色,并有盛装医疗废物类型的文字说明,如盛装感染性废物,应在包装袋上加注“感染性废物”字样; 6、包装袋上应印制本规定第五条确定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法律依据: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第三条 利器盒标准 1、利器盒整体为硬制材料制成,密封,以保证利器盒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盒内盛装的锐利器具不撒漏,利器盒一旦被封口,则无法在不破坏的情况下被再次打开; 2、利器盒能防刺穿,其盛装的注射器针头、破碎玻璃片等锐利器具不能刺穿利器盒; 3、满盛装量的利器盒从1.5m高处垂直跌落至水泥地面,连续3次,利器盒不会出现破裂、被刺穿等情况; 4、利器盒易于焚烧,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塑料作为制造原材料; 5、利器盒整体颜色为黄色,在盒体侧面注明“损伤性废物”; 6、利器盒上应印制本规定第五条确定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7、利器盒规格尺寸可根据用户要求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