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仲裁的裁决是可以撤销的,而想要撤销仲裁的裁决书可以在收到的一个月之内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而撤销的理由可以是适用的法律有无或者是劳动仲裁的委员会没有管辖权,以及违反了相关的程序,一旦确定就可以进行撤销。 按照我国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 由于仲裁当事人与仲裁裁决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仲裁裁决也决定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保护或者受到了侵害。因此,法律规定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是当事人,包括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2.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向其他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我国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则表明他放弃了此项权利,双方当事人都应自觉履行裁决书中规定的各自的义务,否则,权利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 4.必须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 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必须有证据对该仲裁裁决具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加以证明。没有证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能否证明,则需要人民法院审查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