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被投诉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后,当事人需要去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应对并说明情况。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法律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 法律客观: 《产品质量法》第八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