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不想离婚如何处理 |
释义 | 老公不想离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或者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是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法院通常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不大,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不准离婚的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 一、离婚纠纷调解后可以撤诉吗 离婚纠纷调解后是可以撤诉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调解后不想离婚了,那么原告撤诉后,若没有新情况、新证据,那么原告只能于撤诉六个月后再起诉离婚,六个月内提起离婚诉讼的话,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另外,若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需注意的是,双方达成的协议并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若一方反悔,另一方需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二、被女方起诉离婚我该怎么应对 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后,男方收到法院的起诉书副本后,可以向法院作出答辩,或者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女方起诉离婚的,如果不想离婚的,可以收集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提交给法院。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司法实践中,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更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但是,不能固化的认为第一次起诉就没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起诉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能够证明双方已经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 三、起诉离婚没有证据要如何离掉 起诉离婚没有证据离掉的方法: 1、如果判决生效,没有新的情况和新的理由,法院通常会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经调解同意离婚的,可以离婚,即使法院作出离婚民事调解书; 2、如果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的,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的,一般法院对当事人的第一次起诉,是判决驳回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第二次起诉本身就属于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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