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土地使用证换房产证吗? |
释义 |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宅基地、自留地等。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如申请报告、土地登记申请书等。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但只限于乡镇企业占用的土地和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的荒地承包经营权。办理抵押需提供权属证书、主体信息资料和合同等文件。房产证是购房者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权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它是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 二、如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登记的书面报告 2、土地登记申请书(国土局提供,当面填写) 3、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农村村民建房用地许可证原件、建房证办证档案和户口资料 5、当地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 6、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国土局测绘队)。 三、集体土地抵押 允许抵押的土地,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现在允许抵押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两种: 其一,乡镇企业所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并不能直接抵押,但可以在抵押土地上的建筑物时,一起将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抵押; 其二,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办理抵押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1、相关权属证书; 2、主体信息资料; 3、承包经营合同或其他权益确认文本。各文件之间应当相互印证。办理抵押时应当注意抵押证书与抵押合同的一致性。 4、抵押登记程序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二条 【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什么是房产证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结语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乡镇、村、村民小组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需要提供书面报告、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允许抵押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乡镇企业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和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办理抵押需提供相关权属证书、主体信息资料和承包经营合同等文件,并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房产证是购房者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权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它是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房地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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