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集体产权房可以申请不动产权证: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2、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5、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