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兵体格检查标准 -征兵 |
释义 | 法律分析: 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有以下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17.5BMI0;女性:17BMI4。 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视力: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 征兵体格检查主要包括:外科、内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辅助检查、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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