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所谓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独任股东,只在自己的出资范围内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在此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新公司法仍然将国有独资公司和一人有限公司进行分立设计,因此,我们所提一人有限公司,不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一)一人公司可以节省时间和金钱,提高工作效率。(二)可以使风险可控,鼓励投资。(三)一人公司在保护商业秘密方面有很大优势。(四)一人公司可以有利于社会利益。一人有限责任有诸多优点的同时,也有起自身无法克服的缺点:(一)公司的组织机构难以健全,缺乏制衡机制。(二)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利。(三)不利于公司的发展壮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九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