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方出轨没有证据的,可按实际情况处理。如下:1、该方可以先和出轨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夫妻双方可以到其中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2、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可以到被告所在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人民法院会先调解,再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