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女结婚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
释义 | 男女结婚的条件是: 1、年龄条件,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血缘条件,双方不能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婚姻状况条件,一方或双方不得具有合法有效,且尚存续的婚姻关系; 4、其他条件。 一、先生孩子再结婚好吗? 先生孩子再结婚是可以的。只要满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呢过条件,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即可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二、怀孕了男方年龄差一岁可以领结婚证吗? 法律上有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男女双方就可以去结婚,办理登记手续: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智障人可以结婚吗? 智障人是能依法申请登记结婚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登记结婚应当满足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双方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等条件,并不包含双方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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