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总体要求进行编制,紧贴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围绕基本要求、体系文件、教育培训、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等8个方面,对风险点确认、危险源辨识、隐患治理验收、信息系统应用和分类建档等24个环节的具体内容、标准要求逐一进行梳理规范,制订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5项建筑施工企业双重预防体系管理制度,在附录部分绘制了分部、分项工程和室外工程的划分表格,以图表、公式等形式阐述了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和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法两种风险评价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第十七条 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