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协商,不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提起 诉讼 。 对于现实中的 工程款 纠纷,一般以友好协商为主。施工方与发包人就工程款问题作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解决工程款纠纷,但具体实践当中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确实不多,毕竟发包方若能依约定办事也不会发生工程款纠纷,施工方工程款要不下的情况。 对于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准备好相应的 证据 ,到有 管辖权 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发放工程款。如胜诉后对方不执行的,可以请求 强制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 招标 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 招标投标法 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