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在办理同省异地身份证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释义 |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主旨是:申请人需按照一定的步骤,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相关表格,交验原证件或相关身份证明,缴纳费用,然后异地受理点将信息传送至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最后居住地公安机关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的需交回原证。 法律分析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申请换领的,交验原有效期满的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件)。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拓展延伸 同省异地身份证办理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 办理同省异地身份证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户口迁移证明、居住证明、申请表等。此外,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提前了解当地公安局要求的具体材料清单,以免漏交或多交材料;2.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3.材料要保持完整、清晰,并按要求进行分类和装订;4.注意办理时间和地点,避免错过办理窗口;5.根据不同地区规定,可能需要额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办理同省异地身份证是一项重要的手续,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能够提高办理效率,确保顺利办理。 结语 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需经过一系列步骤:申请人到异地受理点填写登记表,交验相关证件,缴纳费用;受理点将信息传送至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居住地公安机关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领取证件。办理同省异地身份证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迁移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注意事项包括了解具体材料清单、保持材料完整清晰、准备时间地点、可能需要额外证明材料。办理同省异地身份证需严格按要求准备材料,确保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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