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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出自哪里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四个不直接分管内容来自于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1)2009年9月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其中进一步提出了要"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2)广东省通过自身的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指出"规范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一把手职权,党政机关正职一般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等重要部门工作,不得违反程序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城乡规划、征用地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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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