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逾期 办理房产证 可以退房。 根据《 商品房销售 管理办法》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 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 使用权变更 和 房屋所有权 登记手续。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 约定的期限 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 承担违约责任 。 如果逾期时间较长,购房者完全有权利要求出卖人进行退房,如果出卖人不退的,购房者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 合同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