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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永久居住权有何效力
释义
    约定房屋永久居住权有效。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对居住权期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可以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与居住权人生命共始终即永久。
    一、民法典签订居住权期限是多少年
    居住权期限根据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到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二、居住权可否继承遗产
    居住权不属于遗产继承,居住权不能继承。我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三、离婚永久居住权如何约定
    离婚时永久居住权应当在离婚协议书中做好约定。离婚时应当对房产所有权和居住权进行约定,所有权和居住权的归属方可以不是同一个人。设立房屋居住权时,意味着居住权所有人可以对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但房屋所有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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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0: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