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复婚,指的是已经办理离婚的男女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可直接至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复婚手续即可。复婚的程序包含:民政局登记人员审核当事人提交的资料—填表—健康检查—受理—审批—收取工本费—发证。 男女双方办理复婚,应该携带以下证件和证明: 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 2、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件; 3、双方所在公司、或户籍地、常住地居委员会、或部队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双方还应该持离婚原件。 针对申请复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可以不用进行医学检查。民政局登记人员会在《结婚登记申请书》以及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的字样。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