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情侣分手可不可以要回谈恋爱时花的钱? |
释义 | 在恋爱关系中,双方在爱情中对彼此有强烈的依恋、亲近和向往,因此会在这个过程中付出很多的精力、时间和金钱,但是爱情当中不止有甜蜜,也有分歧和冲突,因为每个人都是在不同的环境和经历中成长的,在共同的生活中总会产生摩擦。 谈恋爱其实是一门学问,甚至可以说是很高深的一门学问,那么如何在恋爱关系结束后正确处理双方之间的关系,其实也是值得考量的。 恋爱关系本身并不在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内,但是如果涉及到这个过程中的财产关系,那么就需要通过法律来判断相关的性质和处理方式了,因此本文将为大家分析谈恋爱时付出的财产在恋爱结束后是否需要返还的问题,帮助当事人明确在恋爱关系中发生的涉及到财产的行为如何定性,如何根据其性质进行处理。 一、恋爱时给对方花的钱能要回来吗? 想要得到这个问题的答案首先要判定的是财产处分行为的性质,一般来说在恋爱关系中涉及到的花费可以分成几个类型来进行判断。 首先,如果当时的意思表示可以主张为借用或者借款关系的,那么毫无疑问根据债权债务关系是可以主张返还的,可以直接适用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和处理方式。 其次,如果是明显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产,例如结婚使用的金首饰、作为彩礼的大额财产或者房屋、车辆等,这类财产都可以主张为彩礼,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彩礼在未进行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是可以主张返还的,如果进行诉讼的,人民法院会支持该诉讼请求。 针对上述两种可以主张返还的情况,当事人也需要收集证据证明确实属于借款或者彩礼的,还有两种情况当事人无法主张返还,分别是在恋爱过程中发生的情谊行为和赠与行为。 情谊行为可以理解为为了维持人际关系或者好心帮忙进行的好意施惠行为,在双方恋爱过程中例如一方请另一方吃饭、帮助另一方打车等行为都可以理解为情谊行为,这种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在民事法律不涉及的道德领域,因此也无法主张返还相应的财产利益。 还有一种情况也是比较常见的,即赠与行为,节日和纪念日红包、赠送的礼物等都属于赠与行为,赠与本身是具有诺成和单方性质的,法律上为了保护这种无偿的民事法律行为规定了赠与的撤销权,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撤销。 二、如何行使赠与的撤销权? 赠与的撤销权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有着严格的限制,这也是为了保护受赠人的信赖利益;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需要满足三个条件:需要在赠与财产发生权利移转之前完成赠与,该赠与不能是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且赠与行为没有经过公证。 而为了保护赠与人的利益,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赠与的: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但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通过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如果是恋爱关系中进行的赠与,已经完成赠与了的,除非对方的相关行为能够满足法定撤销权的条件,否则是无法主张对方返还的;因此综上所述,恋爱当中除了能够主张借款和彩礼的部分,其余是很难主张对方在分手之后进行返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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