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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普通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释义
    一、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一般纳税人如有法定情形的,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
    专业发票。专业发票是指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国有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专业发票是一种特殊种类的发票,但不套印发票监制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七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一、增值税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
    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①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②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③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免税的除外)。
    2、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的税率与专用发票的税率是相同的。大多数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17%,有少数的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13%,根据销售的产品税率而定,自来水公司可以开具税率为6%的专用发票。
    实质性区别就是是否可以抵扣。专用发票有抵扣联,必须通过专用开票机或者通过税局代开,通过认证并符合条件的可以用于进项税抵扣。而普通发票不行。
    当然,专用发票不是唯一可以进行进项抵扣的凭证。
    为了满足抵扣认证的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有固定样式的。
    发票是用来计算企业当月的成本的,通常在购买货物,在饭店用餐等情况下可以要求开发票,但是税票这是特定的,税票这是公司在税务局报税以后由税务局的工作人员给出具的交税凭证,并且现在的专用的增值税发票和普通的税务发票也是不一样的。
    二、如何区分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
    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如下:一、两种发票的使用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税务机关代为开具发票。从事经营活动都可以凭税务登记证申请领购普通发票。二、两种发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买卖双方的证明,还可以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款的凭据。普通发票一般只起买卖双方的证明的作用。普通发票里的运费、农产品收购发票也具有抵扣税款的作用。三、两种发票的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抵扣联,而普通发票没有。四、两种发票印制主题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而普通发票由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印刷定点企业印制。五、两种发票开具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有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服务的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格,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发票有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适用税率,增值税额等,而普通发票内容比较简单。
    三、增值税专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1、使用对象不同:增值税专用票只能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票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使用,也可以给小规模纳税人使用。2、功能不同:增值税专用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可以抵扣,而取得增值税普通票除了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农产品外是不可以抵扣的。3、开具对象不同:对于免税和个人消费及烟酒、餐饮、娱乐活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票,而增值税普通票都是可以开具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七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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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0: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