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婚同居期间,情侣要求分手费无法获得法律支持,但可进行共有财产分割。法院支持同居一方主张共有财产分割,而不支持以“分手费”为名要求支付财物。情侣间要求分手费并无法律依据。在长期非婚同居期间,双方可能产生共有财产关系,因此需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同居一方主张分割共有财产,法院会支持。但以“分手费”为名要求支付财物则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无需理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