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住证的办理需要申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受理点进行初步核对;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签名确认;出具受理回执。 一、办理丢失的身份证需要什么证件 (一)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二)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三)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四)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五)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二、孩子孩子不学习居住证是不是就不能读书? 1.用人单位或学校为流动人口提供住所的,单位凭营业执照、学校凭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单位或学校住所所在地公安机关居住证受理点申请集中办证,集中登记批量录入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同时领取《居住证申领表》(空白表)。2.分发申领表格,指导员工、学生如实填写,申请人为18—49周岁育龄妇女的,还需准备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收回《居住证申领表》并校对相关信息后在申领表存根联与领证联中间加盖骑缝公章。3.用人单位或学校工作人员到所辖地居住证受理点递交清单及申请表格等相关资料,集中组织申领人凭二代身份证到受理点办理。受理点完成受理后手工填写或打印办证回执。4.学校按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回执到原受理点领取居住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