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丢失怎么样补办 |
释义 | 经确认离婚证已丢失的话可以拿着户口本原件、本人的身份证、户近期免冠照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进行办理。如果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的需要先去公安户政部门登记提交材料申请办理。也可以手持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到民政部门申请补办。双方当事人也可以手持相关材料,一起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进行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一、补办结婚证需要的费用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补办结婚证九元,完全没问题。 二、一方补办结婚证怎么办 (一)补办结婚证,新人必须要到原来登记的地方申请一个查档的证明。 (二)丢失了自己结婚证的新人,必须要携带好自己的户口本到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好一份《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好详细的信息。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也就是说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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