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有: 1、数电票,目前主要包括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2、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3、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通行费发票):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的发票;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销售、中介和拍卖二手车收取款项时,通过开票软件开具的发票。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的资料有: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代开发票申请表》; 3、购货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进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销售货物需提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