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没有一个犯罪是没有犯罪客体的。犯罪之所以具有社会危害性,首先是由其所侵犯的犯罪客体决定的。一个行为不侵犯任何客体,不侵犯任何社会关系,就意味着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也就不能构成犯罪。 刑法对犯罪客体的分类有: 1、一般客体 一般客体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整体。一般客体反映着犯罪行为的共同本质,说明任何行为都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2、同类客体 同类客体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某一类社会关系,或者说是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社会关系的某一方面或者某一部分。例如,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决水等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公共安全是这类犯罪的同类客体。我国刑法分则根据犯罪的同类客体,将犯罪分为10大类。 3、直接客体 直接客体指具体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如故意杀人罪侵犯的是他人的生命权;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健康权,如此等等。任何犯罪行为,必然直接侵犯具体的社会关系,否则不可能成立犯罪。 一、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 犯罪构成的四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是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二)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 (三)主体要件,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包括自然人或单位; (四)主观要件,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或者过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