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分割协议应包括哪些内容? |
释义 | 遗产分割协议应该包括的内容: 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 2、被分割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3、遗产人(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死亡时间和地点等。 一、胎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财产应该怎么处理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就是说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时给胎儿保留了必要的份额,但很不幸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那么保留的份额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各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应该均等。 二、遗嘱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遗嘱继承公证这样办理:(一)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向公证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4、被继承人生前立的遗嘱原件;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6、公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二)公证处受理了当事人的申请后,全面审查有关公证事项,主要应查明以下问题:1、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地点、死因等;2、遗产的种类范围、数量等;3、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三)审核通过后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单,继承人凭受理通知单办理立案、编号、付费等手续,最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公证费缴纳发票即可领取公证书。 三、遗产财产公证书怎么写 遗产继承公证的写法如下。 1.需要写明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等基本信息; 2.写明遗嘱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以及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有遗嘱执行人的,还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基本信息; 4.最后写明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审查的事项: 1.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公证的资格及相应的权利; 2.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 3.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4.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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