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有权对某些疾病进行免责条款的设置,若在保险合同中规定了脑垂体瘤为免责疾病,则该情况下该份保险无法提供赔付。但如果已经购买了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且该保险与前一份保险在赔付免责条款上互补,则可获得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障。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将保险合同的条款以书面形式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应当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数量、质量、单价、总价;(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三)支付方式、时间和地点;(四)违约责任;(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3. 《保险合同法》第七十六条: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已经患有的疾病或者畸形,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免除保险责任的,不适用于本法第十九条所称的未尽告知,但保险公司未经投保人、被保险人同意明确排除的除外。 4. 《保险合同法》第七十八条:被保险人在同一时间内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同一类型的保险合同,对于同一保险标的,共同保险的合同的赔偿以保险金额为限,超过保险金额部分由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之比承担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