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保险合同明确规定了某种疾病不属于保障范围,则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赔付。但是,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排除喉癌,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保险人不得以虚假理由拒绝承保、履行保险合同。” 2.《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金的给付标准、条件和方式。” 3.《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二条规定:“没有明确约定排除的疾病或者身体状况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你购买的重疾险中没有喉癌这一保障项目,但合同中没有明确排除喉癌,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