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的步骤是什么? |
释义 | 离婚后办理房屋归属手续的步骤包括:办理析产公证(除非在离婚判决或协议中已约定归属)、办理抵押权、申请免征契税、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并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 法律分析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但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 2、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大约10个工作日,各区略有不同); 4、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各区时间不同),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 拓展延伸 离婚房产分割的实施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房产分割的实施流程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双方当事人需要达成离婚协议,明确房产分割的意愿和方式。其次,需要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如准备离婚协议书、房产证明文件等。然后,双方当事人需要前往相关部门,如民政局或法院,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并提交所需材料。接下来,根据法律程序,法院或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查和调解,以确定房产分割的具体方案。最后,一旦达成协议或法院作出判决,双方当事人需要进行房产过户手续,确保房产的合法转移。整个过程需要注意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以确保离婚房产分割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结语 离婚房产分割的流程包括办理公证、银行事项、免征契税申请、离婚登记和领取新证。双方需达成协议,准备相关文件,并前往民政局或法院申请办理手续。经审查和调解后,确定具体分割方案。最后,进行房产过户手续确保合法转移。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确保分割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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